王靈芝

我是甘肅省天水市大法弟子,今年53歲。我因貼傳單,遭惡警綁架,被麥積區國保大隊警察馮繼堂酷刑逼供長達三天三夜(約70小時)。

2月9日晚10點30分左右我被道北派出所警察綁架,帶到派出所,過了大約20分鐘左右馮繼堂來了。他二話沒說抬腿一腳踹在我的後腰上,當時差點把我踹倒在地。然後把我們帶上車。到了國保大隊辦公室先把我铐在床頭上,莫名其妙的謾罵,瘋狂的脫下皮鞋在我頭部、耳部亂打一通。當時我被打的暈頭轉向,耳鳴眼花,幾近昏厥。馮繼堂又將我反铐在走廊的欄杆上。不知過了多久又把我拉到房間用木棍(木棍長約一米,粗約1.5寸)將我毒打,馮嘴裡還罵著說:「我今天要打死你!」木棍一連打斷了兩根。我慘叫。馮又拿來第三根木棍繼續毆打。

當時我被打的神志不清,噁心嘔吐,大小便失禁,心裏非常難受。我要上廁所。樓上有廁所,不知他為什麼不讓上。此時我的腿已被嚴重打傷,雙腿僵硬,膝蓋不能彎曲,疼痛難忍,顫抖,頭暈,眼花,上下樓梯十分困難,行走緩慢。馮在前面拽著手铐,不時吆喝:快走!快走!我艱難的來到院子廁所旁邊。馮繼堂將我左手铐在鐵繩上,還叫嚷: 「快點,快點!因我渾身傷痛,又一隻手解褲子十分困難,上完廁所,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跟馮又回到那間折磨我的房間。這時他才對我進行審訊,我什麼也記不清了,也想不起來了。他哄騙叫我說出我所幹的。

在馮行兇的期間,國保大隊教導員高興志不時的過來幫兇,嘴裡還罵罵咧咧,過來踢兩腳,過去踢兩腳。天濛濛亮了,我度過了人生中最痛苦最恐怖最難熬的一夜。10號白天又審訊了一天,估計到晚上10點左右,馮說有一個問題還沒有交待清楚,又繼續折磨我。馮繼堂和李小軍強行脫去我的外衣,兩個人把我壓在床邊用膝蓋頂住我的腰將我的右手從肩上拉到後邊,左手從下邊拉上來铐在一起,當時痛的我撕心裂肺,鼻涕眼淚流成一團,我感到生命到了極限。不知又過多長時間,在昏昏沉沉中,也記不清他問了什麼。

11 日早上,馮逼迫我拖著皮開肉綻的身體,我強忍疼痛,幹著本不屬於我的活(打掃樓道,樓梯,廁所)。12日早晨馮又叫我把前一天拖地的活幹一遍。我掀起衣服讓他看我的傷,馮罵我,根本不看傷,強迫我把以前一天的活幹了一遍,然後逼我簽字畫押。下午把我們送到麥積區看守所。可能在這裡的在押人員都要經過身體檢查,例行檢查時這裡的所長及在押人員都看到我遍體鱗傷,頭,耳,面,兩腿,臀,兩肩部,手腕都是青紫色(傷勢情況看守所有記錄)。入所後的當天晚上我渾身的傷開始劇痛,頭昏,耳鳴,心悸,心慌,氣短,心驚肉跳,腳腫的穿不上鞋,精神極度緊張。同號室的在押人員用熱水敷按摩,熱水泡腳等方法幫助我減輕痛苦。

經過了兩三天,國保大隊李小軍等人來讓我在拘留證上簽字,我一看到他們,腦子就浮現出他們打我的那一幕。我脫下褲子讓大家看我的傷勢。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我兩腿哆嗦,無法站立行走。兩個自由犯將我扶到號室,我身體抽搐,震顫加劇。勞教所叫醫生給我打針,用藥。我煉功近10年沒有吃過一粒藥,完全是一個健康人。這次用藥打針完全是馮繼堂毒打所致。目前我皮肉傷有點緩解,但頭痛,頭響,耳鳴,心慌,不時抽搐驚醒,夜不能寐,記憶力減退,精神緊張持續,睜眼閉眼都是馮打我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