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殺人犯,殺人償命,按照法律來說,就已經可以給他定性了。如果在法庭上要求一分為二,想用小時候曾經幫助老大爺推過車,植過樹什麼之類的來抵消殺人罪,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們拿日本人打一個比方。侵華日軍在中國除了殺人,它還辦了很多實業。特別是在東北三省,它開工廠,開礦業,一直到中共奪取政權之後,當時東北三省的老工業基地,很多都是日本人留下的底子,包括當時東北三省作為全國鐵路網最發達的地區,都是日本人弄的。甚至南京大屠殺之後,日本在中國也搞了很多文化活動,比方說盂蘭盆會,到南京秦淮河兩岸看一看那也是屬於花柳繁華、溫柔富貴的,大上海那也是朝朝飲宴、夜夜笙歌的地方。那麼我們要不要感謝侵華日軍對中國經濟發展作出的貢獻呢?也要來個一分為二呢?
共產黨這兒,在奪取政權之後,中共造成了中國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其中四千萬人是被它屠殺掉的,四千萬人是活活被餓死的。另外一方面,共產黨又出賣了一百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所以就這兩件事情本身,就足夠給共產黨定性了。
中共說的「一分為二」其實是一個障眼法。它先虛晃一槍,說事情總有好有壞吧,讓人覺得很「客觀」的樣子,然後,話鋒一轉,「壞」就不說了,落腳點卻是 「好」。所以,中共是不讓人們去徹底全面地反思中共的過去的,它干的壞事是不讓人說的,要說也只能按它的調子和分寸來說,這樣說的後果反而是給今天的中共貼金。德國總理勃朗特(Willy Brandt)在華沙下跪懺悔對猶太人的罪行,而中共領導人卻從來沒有向全國人民懺悔。如果在德國的格言現在是「千萬不要忘記」,而在中國則是「千萬不要記住」。可是,忘記歷史的社會能夠自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