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當我離開刑訊逼供的場地時,我看到我的鮮血染紅了一大片水泥地面,地上、牆上、桌上、凳上到處都濺滿了我的血跡,而我全身的傷早已被粘稠的血和衣服固定成為一體……」──吉林省延吉市法輪功學員郝迎強
吉林省延吉市法輪功學員郝迎強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綁架、敲詐勒索,多次被惡人毒打昏死過去,並被秘密非法判刑8年。在吉林監獄酷刑摧殘下,郝迎強患肝硬化晚期腹水、腰部淋巴潰爛、肺部積水、全身浮腫、肚子漲大、左臉部顴骨斷裂、右耳失聰。2006年6月8日,郝迎強在極度痛苦中含冤離世。
以下是大法弟子郝迎強生前自述他被610惡徒、公安局惡警、吉林監獄惡警殘酷迫害的經過。
(一)延邊公安對我的迫害
我叫郝迎強,今年49歲,漢族,原吉林省延吉市糧食儲備庫保衛科科長。
2001年1月9日中午,延吉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肖彬、科員金永一、崔××開著一輛黑色轎車到我的單位。進了我的辦公室二話不說就把我綁架到延吉市公安局八樓的政保科。我被惡警們非法關押近三個月後判了一年勞教。後來延邊州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州市公安局政保、法制科及其它有關部門敲詐勒索了我家人兩萬多元錢才放了我。
2001 年9月2日,我在延邊地區龍井市八道鎮散發真相材料時,被惡人舉報。當天下午6點,我被當地惡警綁架到龍井市八道鎮派出所。惡警奪走了我身上的400多元錢,手錶等,最後我只剩下穿在身上的衣服。我抗議自己所受遭遇,反而遭到5、6個惡警們的酷刑迫害,他們用各種刑具毒打、折磨我。
不知毒打了多長時間,我全身早已因毒打劇痛而無法動彈,僅有的一絲恍惚的意識讓我知道我還活著,我掙扎著,強力的睜開雙眼,這時一個惡警又一次用拖布把狠狠的猛擊我的頭部,這樣我當場就被打的昏死過去了。
等我再一次清醒過來時天都要亮了,我問身後惡警幾點,他說早晨4點多了。這時我才發現我躺在警車上,雙手被手铐扣著,頭上、臉上一直往下淌血,身上的衣服早已被粘稠的血泡得不見了原色,濕濕粘粘的貼在皮膚上,臉腫得很高,呈紫黑色,傷口向外翻著,嘴裡不斷的吐著血。在惡警押送下,我被送到龍井市公安局。
9月3日,延邊州公安局610頭目吳景林帶著幾個惡警氣勢洶洶的趕來了。他問:「老實交待不?」我保持沉默。於是又把我轉到了龍井市看守所,對我進行了更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
在看守所吳景林一進來就對我自報家門說:「我是州610主任,專打法輪功的。」面對那張挑釁的面孔,我忍著全身劇痛,陳述我在八道派出所被惡警們搶劫財物和遭酷刑迫害的事實。沒等我講完,他卻向我揮揮手說:「活該!搶你們的東西不犯事,打死你也不犯事、算自殺,江總書記有密令,上哪兒告也白搭。」接著他還讓我交待所謂的犯罪事實。當聽我說我什麼罪都沒犯時,吳景林一聲號令一下,闖進來五個惡警,有延吉市公安局政保科的陳潤龍、孟××(個子不高,肥胖)、和龍井市公安局政保科的人、還有龍井市看守所的人,拎起我那受盡酷刑後早已無法支撐的身體,將我的雙臂使勁兒拽向身後,扳成和身體成90度直角的極限後,用繩子把我雙臂捆綁後吊起來。
我的身體已被迫害得體無完膚,經這一吊起,全身的傷口在瞬間全部崩裂,劇痛傳導到我頭部,那種痛苦已無法用語言來形容,我的精神幾乎到了瀕臨崩潰的地步。我艱難的呻吟著。惡人吳景林邊欣賞著我痛苦的表情,讓我跪在他面前認罪。我堅決不從,他就指使惡警們更兇狠的毒打我。陳潤龍、孟××抄起地上的凳子腿瘋狂的毒打我的頭部、胸部、背部、腰部等,全身的傷口再一次破裂,鮮血不斷的從傷口噴湧而出。打著打著凳子腿的稜角尖正好打到我的骨骼(關節)部位,我感到了致命的疼痛,不到十分鐘,我便被這五個惡警迫害的又一次失去了知覺。甦醒後,我發現自己倒在龍井市看守所那陰森森的黑屋裡,四肢及全身的所有關節都不敢動了。
在接下來的四天四夜裡我遭受了一個正常人難以想像的殘酷迫害:我坐過老虎凳、被開過飛機、被高壓電棍電、被眾惡人圍毆……早已殘破的身體在一次次的迫害中,一次次昏死過去,再一次次被惡警們用冷水潑醒,繼續被刑訊逼供。十幾個惡警兩三人一組,這一組打累了,下一組再繼續。
當我離開刑訊逼供的場地時,我看到我的鮮血染紅了一大片水泥地面,地上、牆上、桌上、凳上到處都濺滿了我的血跡,而我全身的傷早已被粘稠的血和衣服固定成為一體。到了看守所因為我衣服不斷的散發著濃重的血腥味,我不想影響同室的人,我強忍著劇痛爬到水池邊洗衣服,整整三大盆清水瞬間變成了濃稠的血水,血腥味充滿了整個監捨。
經過了八個月的非法關押後,於2002年5月13日,延吉市法院對我進行了秘密開庭。那天的所謂「審判」,名曰開庭,其實也只有幾個公檢法的人,按他們的話講「都是自己人」,合起來也不足15人。審判長是李哲,審判員有費雲龍、李青石,書記員許佳晶,公訴人劉吉昌。秘密審判的過程很簡單、也很快,開頭說了一些莫須有的罪名。說完後,審判長李哲問我:「你認罪嗎?」我回答:我沒罪。他又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我答:「煉!」就這樣我被非法判刑了八年。李哲從座位上走下來說:「只要你認罪,說句不煉,就可以當庭放你的。」
(二)吉林監獄對我的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進監獄後,一個叫孟海軍的管教指使一群刑事犯對我進行長期的迫害。我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在被這些罪犯的監控之中,經常遭受他們的打罵和摧殘。直接迫害我的犯人有王洪敏、王龍河、郭樹鐵、郭洪剛。幾乎每天我都會被他們毒打,毒打已經成了我的「家常便飯」。一次我去廁所沒跟他們請示,王洪敏、王龍河等人用木板、木凳等兇器死命的毒打我的頭部、腰部和兩肋,致使我的左臉的一塊骨頭被王洪敏打折了,而且腰部也造成了致命傷,後來腰傷感染、潰爛出了一個大坑,成了永久的標記。
在吉林監獄那種長期的慘無人道的迫害下,到2003年4月間,我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嚴重脫像,原來體重80公斤,身體強健的我被迫害成了一個體重不足40公斤的虛弱的「小老頭」,肚子卻大的象孕婦一樣。經過兩家醫院診斷為肝硬化腹水晚期,活不過三個月。惡警們因怕擔責任,才將我以保外就醫的名義強行推給了我的家人。
剛從吉林監獄出來時,我已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連醫生都說我活不過三個月,但是法輪大法再一次讓我獲得了新生,我不但活了下來,而且身體基本恢復正常。但長期的酷刑迫害使我身體多處致殘,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一分錢的生活來源,吃飯成了生存的第一大問題。然而,造成我一切痛苦的罪魁禍首延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派出所的惡警們仍不放過我,經常到我家騷擾、非法抄家、威脅、監視,這段期間被他們搶走的物品有:錄音機、錄音帶、大法書籍、連朋友送的精美蒙古工藝刀都被惡警們拿走。
2005年2月1日,我把自己在延吉市、龍井市和吉林監獄所遭受的血腥迫害的經過在明慧網上發表後,州國保大隊長吳景林和延吉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肖彬等人對我進行報復。他們勾結吉林監獄以我在「保外就醫」期間不及時到當地派出所「簽到」、「脫管」為名,在全國互聯網上通緝我。2005年3月上旬,我去吉林省女子監獄探視妻子(大法弟子)時,在長春火車站再一次被惡警強行綁架到吉林監獄,關進小號進行迫害。
我被關押幾個月後,一直想把我再次送入監獄的惡警肖彬給吉林監獄打報告、無中生有的說:「郝迎強現在在延吉鬧翻了天,又幹了幾起案子。」吉林監獄執法處的張衡(音)驚訝的說:「這絕不可能,郝迎強在吉林監獄已經幾個月了,難道說郝迎強有分身術?」
在監獄裡那種沒人性的迫害,使我剛剛見好的身體很快又出現惡化。2005年9月,我被吉林監獄再一次迫害致生命垂危,獄方準備給我辦假釋,但延吉市國保大隊肖彬親自跑到吉林監獄不讓放人,說當地派出所和延吉市610全都拒收。就這樣因為肖彬的一再阻攔這次假釋沒辦成。
2005 年12月20日,我在吉林監獄絕食抗議28天後,監獄才通知我家人說我病重。家人來探視時,我是被兩個人架出來與家人見面的。在吉林監獄裡,我是被迫害最嚴重的其中一個,上洗手間都得用人背或拖著去。當時監獄診斷我最多能活兩個月,但因為肖彬一再向獄方施壓和阻撓,一直拖到我生命垂危時,獄方怕我死在監獄擔責任,才不顧當地反對於2006年4月30日第二次釋放了我。當我的家屬拿著「接收回執」單到派出所簽字時,當地的三個派出所因迫於肖彬的淫威而不敢簽 字接收。
這就是我的故事,我只因為想做一個好人,而遭受了這慘無人道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