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公安部門人士透露:2007年4月初,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州、直轄市公安廳、局秘密下發了《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該通知對國內外所有與奧運會有關的人員都要進行嚴格審查,並盡一切可能清除對中共不利的「異己份子」。其中有11類43種人被排斥在奧運大門之外。

中共的背景審查對像包括國際奧運會成員,國際奧委會邀請的客人;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的官員和裁判員及邀請的客人;包括運動員和代表團官員以及出席奧運會的政府官員等;包括新聞媒體、轉播商及已購轉播權的機構;包括奧組委正式受聘人員、志願者、合同商、保安人員及臨時聘請人員等。

被中共列為11類43種人,包括所謂「意識形態領域重點人員」;包括長期堅持反共立場的傳媒從業人員;包括上訪重點人及對中共嚴重不滿人員,與「告洋狀」人員;包括中共認為「有害」的宗教組織人員和從事「非法宗教」活動人員;包括「法輪功」組織以及曾經習練人員;包括曾被中共以「反革命罪」判罰的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與其聯繫密切的人員;等等。

中共秘密下發的通知還強調各省、自治州、直轄市公安廳、局要對這一工作高度重視並納入一把手工程。要堅持內緊外松原則,要對「兩非」組織人員、法輪功人員、上訪人員盯死看牢,嚴密監控,對未通過審查的原因對外不作任何解釋等。

外界評論說,該通知違背了奧運會所秉承的「團結、和平、友誼」的奧運精神。中共利用奧運進一步迫害「異議人士」,顯示了中共的「紙老虎」本質,表面上強大,實則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