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新疆石河子大學職員李新萍,自99年以來因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一直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至福建,於2006年4月在廈門被非法勞教2年,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至今。
李新萍1969年生,99年年底,她去北京上訪,被惡警抓捕至府右街派出所,遭受過電棍酷刑、撕扯頭髮、拳打腳踢、用電棍捅陰部等凌辱。
2000 年12月2日,呼圖壁縣惡警與單位保衛科惡人勾結,將她抓到新疆呼圖壁縣拘留所拘留。2001年2月7日取保候審,5月9日被告知判勞教一年半,送新疆烏拉泊勞教所關押。惡警為了逼迫她轉化,採用罰站、不讓睡覺、電棍電擊等酷刑,一天十幾個小時強制勞動。在迫害期間她父親承受不了打擊而去世。
李新萍於2002年6月回家,但一直受當地公安派出所騷擾,她的丈夫承受不了重重壓力於2005年3月離開她去外地躲避。
2006年4月9日李新萍在福建廈門因被懷疑發傳單,被惡警保安攔截,後被非法判勞教2年,2006年6月7日送福建省女子勞教所。
李新萍到勞教所後看到窗門上有誹謗大法的圖片,當時就把它撕掉。惡警責罵犯人沒看好李新萍,並給犯人扣分加期,並罵李新萍是「精神病」、「瘋子」,此後嚴格限制她的行動,唆使犯人拉扯她、侮辱她。
李新萍絕食抗議,惡警周榕、吳品玉說,你絕食死了就像死豬死狗一樣,你家人沒有人管你。其間惡警周榕還故意誣陷李新萍打人。2007年有一次為抗議同修被迫害,李新萍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惡人用毛巾塞嘴,嘴都塞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