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薄熙來已在美國、英國、德國、愛爾蘭、新西蘭、澳大利亞、韓國、西班牙、瑞典等十幾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以謀殺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等告上法庭,在美國的訴訟案仍在進行之中。自二零零四年四月,薄熙來隨中共代表團出訪華盛頓時被法輪功學員首次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告上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庭以來,已多次在世界各地被起訴。總部設在華盛頓的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理事泰瑞•瑪甚律師說:「今年二月七日,在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李昂法官的法庭內就薄熙來一案舉行聽證會。」

針對薄熙來已被起訴為何還可以來華盛頓的問題,瑪甚律師說:「首先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司法和行政是完全獨立的。其次,這個案子還在進行之中,還沒有被判決。一旦判決薄有罪,我們會盡一切努力不許他踏上美國的。」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渥太華著名人權律師格林斯邦(Lawrence Greenspon)曾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遞交訴狀,以酷刑罪對薄熙來進行民事起訴,要求薄對原告所造成的傷害進行賠償。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於二零零五年九月要求禁止嚴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薄熙來和夏德仁進入加拿大,薄、夏二人最終沒能按計畫成行。張凌蒂這次遞交給薄熙來的訴狀是二零零五年訴狀的增補本。

在北美已被判有罪的中共高官

美國《酷刑受害者保護法》和《外國民事侵權索賠法》允許在美國訴諸法律以制止外國濫施酷刑或嚴重侵犯人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紐約的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做出一項史無前例的民事判決,對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兼湖北省610辦公室負責人趙志飛進行缺席判決,判定趙侵犯美國聯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護法」,對其所轄湖北省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犯有非法致死、酷刑、非法監禁和反人類罪行,並違反了其他國際人權法律,並負有賠償責任。

前北京市長兼北京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北京市黨委書記劉淇,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在舊金山國際機場前往鹽湖城上機前被北加州地區美國聯邦法院正式起訴,另一被告是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美國北加州法庭法官愛德華-陳(Edward M. Chen)拒絕授予劉淇和夏德仁外國元首豁免權。通過作出這個決定,他肯定了現任官員無論其職位大小,如果犯下反人類罪仍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的原則。在陳法官提交給法庭的報告中,這兩名中共官員都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被確認有罪。

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案做出判決,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先生勝訴。法庭判決:對潘新春誹謗的指控成立,當日缺席出庭的潘新春須為誹謗言論造成的損失做出賠償。

起訴信息產業部長、原中共河北省委書記王旭東

據一位現場目擊者透露,二十五日早晨八點左右,五角大樓附近的Ritz-Carlton酒店大廳內出現很多中共代表團的人,他們準備上停在酒店外的巴士和轎車。這時有一個人走近他們,並叫「王旭東」,中間胖胖的中國人應聲回頭,這人把一個裝有法律訴狀的信封放在企圖阻擋的美國警察人牆的腳邊,並說這是起訴王的法律文件。遞狀的人走後,警察把地上的信封撿起來,遞給了王旭東。王旭東不敢接,把信封推回給警察。警察又把信封推回給他。在酒店門口,又一名遞狀人再次把起訴文件遞向王旭東。

瑪甚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王旭東是對這場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應承擔主要責任的中共官員之一。」 王旭東三年前出訪芝加哥時被起訴。瑪甚律師說:「我們今天成功的把訴狀遞交給王旭東本人,進一步加固了上次在芝加哥的訴狀遞交程序。」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出,王旭東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任職中共河北省委書記期間,積極配合惡首集團迫害法輪功,使河北省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及至調任信息產業部部長後,王旭東繼續極力推行中共的群體滅絕性迫害政策,通過通訊監聽、錄音、追蹤定位、互聯網監控等,導致法輪功學員大批被捕入獄甚至迫害致死,與此同時對全民實施資訊封鎖,掩蓋迫害真相。

瑪甚律師建議王旭東做出回應。她說,「既然受到控訴,為什麼不到法庭上,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呢?讓真相公佈於眾。」 針對那些現在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們,瑪甚律師說:「清醒過來吧,因為總有一天要清算的,正義要伸張的。」「趕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法輪功,做一些正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