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中)和法輪功證人在西班牙國家法院前
西班牙法官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和檢察官胡安·戴莫拉(Juan del Moral)七月三十日上午,在馬德里與三位來自不同國家的證人見面,就法輪功學員遞交的起訴賈慶林酷刑罪、反人類罪一案調查取證。

這三位證人包括來自愛爾蘭的趙明、來自澳大利亞的戴志珍和來自法國的陳穎。戴志珍說:「案子進展到調查階段,我能夠見到法官並代表中國千千萬萬被殘暴打碎的家庭、和像我女兒一樣的孩子向法官作證,表達他們的聲音,這了了我一個最大的心願。希望能夠儘快制止這場迫害,還她們一個完整的家庭。」

原告方律師伊克雷西亞斯(Carlos Iglesias)說,這是西班牙司法史上首次受理非西班牙籍受害者的國際刑事案件過程中進展到法官會見證人這一步。二零零四年九月在中共官員賈慶林訪問西班牙之際,法輪功學員向馬德里國家法院提交訴狀,控告賈慶林在任北京市委書記等職位時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所犯下的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此前西班牙法庭已經採取了一系列的行動為賈慶林群體滅絕罪一案調查取證。這些調查取證行動包括:

1. 向海牙國際刑事法庭確認它沒有受理起訴賈慶林的案件。
2. 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索取人權報告。
3. 向國際特赦索取有關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權報告。
4. 向人權觀察索取有關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權報告。
5. 向西班牙外交部索取所有有關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方面的有關信息。
6. 要求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提供此案件被告的相關信息。

原告之一趙明曾在二零零零年五月到二零零二年三月期間在中國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十個月,期間遭受到了長時間不許睡覺、警察唆使多名犯人群毆、多根高壓電棍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在愛爾蘭民眾、人權組織和政府總理等多方營救下,趙明被釋放並返回愛爾蘭。戴志珍的丈夫陳承勇於二零零一年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迫害致死、丈夫的姐姐去認屍體時被非法抓捕、並判勞教兩年,丈夫的父親承受兒子被害、女兒入獄的打擊,在兒子死後兩個月去世。

陳穎在中國曾經被非法勞教一年,其間受到過毆打、長時間不讓睡覺、每天十六小時強迫勞動生產出口產品。陳穎特別還提到:「當時不知道為什麼警察給我檢查身體,後來活摘器官的事情揭露出來之後,才知道他們是要把不說出姓名的學員送秘密集中營作為活體摘取器官的供體。」

在三位證人與法官見面後,西班牙兩家最大通訊社EFE,UROPA PRESS,西班牙最大報紙《國家報》以及西班牙發行量最大的免費報紙《20 MINUTOS》對本案律師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先生和三位證人進行了採訪和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