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近日,河北石家莊大法弟子李秀敏的親人好不容易請到了一個律師所的孫律師,肯為李秀敏做辯護。親人們非常高興的簽了委託代理協議,也交了律師費。但事隔兩天後,該律師所主任無奈的將律師費退回,要回委託協議,只能表示歉意和同情。

據悉,中共當局有規定,律師接法輪功案件要報批,而石家莊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給律師所施加壓力,不准律師為法輪功提供法律服務,剝奪了法輪功學員最基本的請律師權利。李秀敏案又一次見證了中共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所謂的法律也成了中共迫害善良民眾的工具。

目前李秀敏的案子被送到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少年法庭。李秀敏雙眼視力模糊,子宮有腫瘤,身體健康狀況極差,但因是法輪功學員,當局不讓取保候審回家治療。

案情回顧

2007年5月23日晚間,石家莊大法弟子李秀敏和霍俊梅在新華區西三莊鄉,被新華公安分局上城派出所劫持,5月25日下午被送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上城派出所指導員郭連喜受中共教唆,家屬多次給他講真相他都不聽,認定李秀敏和霍俊梅犯「反革命」罪,經新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樊智謀批准,報到新華區檢察院批捕科起訴,案卷現轉到新華區法院少年法庭(二審庭),中共當局圖謀判刑。

2007年7月19日,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電話告訴李秀敏的家人:李秀敏眼底嚴重病變,視網膜炎,面部神經麻痺復發。看守所已經上報新華區檢察院,同意做體檢,家人強烈要求保外就醫。

李秀敏,49歲,原單位是河北科技大學。她小時候體弱多病,長大後,先後患了風濕性關節炎、低血壓、胃病,關節腫脹變形令她痛苦不堪,由於病痛,她的脾氣也變的暴躁起來。

1995年修煉法輪功後,病痛消失了,心胸開闊了,連續四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家裏,她孝敬婆婆,關心丈夫,教育孩子,一家人和睦幸福。看著她的變化,親人朋友都替她高興。李秀敏說她要按照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原則嚴格自律,做一個純潔善良、道德水平高尚的人。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八年多時間裏,李秀敏已前後被非法勞教四年多,不但她在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家人也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她因第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出現乳腺增生,子宮肌瘤三公分大,2007年3月中旬剛從勞教所保外就醫回家。本來醫生建議做手術,由於家裏負擔不起高昂的費用,一直在家調養保守治療。

李秀敏已經被關兩個多月了,看守所惡劣的環境會使她身體很快惡化,現在她已經身體虛弱,視力模糊,很可能是腫瘤的併發症,拖延下去會有生命危險的。

李秀敏的父母都是快70歲的老人了,惦記女兒寢食不安,尤其她的老父親,由於體弱的女兒被抓,急火攻心,整天茶飯不思,臥病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