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目前,西班牙司法正在調查在中國監獄裡發生的酷刑。西班牙最高法院通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的訴訟,認定西班牙法律有權限審理发生在中國的針對無辜人們的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法輪功學員只是由於信仰一個自由的精神運動就被迫害致死。
三名受害者,趙明、戴志珍和陳穎在本週一(七月三十日)有機會向法官ISMAEL MORENO在國家法院二號庭講述他們曾在中共監獄裡遭受的令人髮指的經歷。
趙明,居住在愛爾蘭,是一名學習信息專業的學生,他講述了當他回中國探親的時候遭遇。「我剛回到中國的時候,就被中共國安秘密警察綁架並被關押在一個監獄,他們為了讓我放棄我的信仰,用盡各種酷刑,他們把我上身使勁向下壓向腿部,就是將身體折著腰塞進床底下幾天。」
在女兒法度陪伴下的戴志珍從事旅遊業,她希望能為已逝的丈夫討回公道,她的丈夫由於為法輪功說話被中共當局殺害,「他去向北京當局送一封講述法輪功對人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信,後被逮捕,法度當時只有九個月大。」她提起她丈夫的遭遇十分難過,她說如果她不能將殺害她丈夫的人繩之以法,她將永遠不會停止呼籲。
陳穎由於信仰法輪功,被迫和她的丈夫離婚。因為她的丈夫是中共政府的職員,被強迫遠離她,使得陳穎只得離開中國,來到法國居住。她三次被「沒有任何原因」 的逮捕,並被關押在強制勞教的監獄,在那裏她承受了一生都不能忘記的痛苦:「警察命令普通犯人毆打我,我被強迫脫光衣服,在冬天被澆冰水,並這樣持續了整整兩天……非常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