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致祥,湖南湘潭市煤氣公司退休幹部。當過中學校長,湘潭市煤炭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經理等職。1999年10月份因與同修在外煉功被送治安拘留15天。2000年除夕之夜到天安門護法,人還沒有去,2月25日被刑事拘留。因被懷疑是組織者,而被長期關押看守所約二年,2001年被非法轉捕判刑三年。11月7日秘密轉送沅江勞改農場、赤山監獄迫害。在赤山監獄被吊铐折磨。2003年從監獄回家,惡人不給退休工資,也沒有了戶口。2003年2月25日上午剛上班,市610和公安、社區居委會一夥人到了市煤氣公司肖致祥家,說是「兩會」期間怕法輪功學員出來活動,要老肖到市五家花園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去參加「學習班」(即洗腦班)。六十幾歲的老肖聽了堅決不肯去,老伴也堅決反對,老肖說:「我在家學法,煉功做好人,這是我的基本權利,憑什麼要跟你們去那裏。開會在北京,我老百姓穿衣吃飯過日子在湘潭,怎麼會影響你開會,真是豈有此理。進到洗腦班你想讓放棄修煉,這是辦不到的,想轉化我妄想。」2004年元月18日一夥惡人約七、八個人,闖入肖志祥家,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將60多歲的肖志祥強行綁架。為防止他叫喊,惡徒們就使勁揪住他的頭髮,鎖喉掐脖子,扯衣領,強行塞入警車,610七、八個人強行將老肖抬下五樓、綁架到五家花園洗腦班。非法抄他的家,將所有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等掠走。2005年1月18日肖致祥外出買菜時,被湘潭610雨湖分局國保大隊惡警綁架。當時圍觀群眾較多,他毫無畏懼的高喊「法輪大法好」,惡人又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5月30日,湘潭市雨湖區惡黨法院審判長范建陽、審判員周新民、魏偉、書記員楊又華以《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5]雨刑初字第73號,非法判肖致祥三年六個月。肖致祥在此書上寫下了:宇宙的特性是真、善、忍,宇宙不是邪惡逞兇的地方,一切污泥濁水將蕩滌殆盡。
老肖再次被非法關入郴州監獄,在那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迫害,關了三個月禁閉小號折磨。現在被轉到湖南網嶺監獄關押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