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輪功學員李富英、謝焱九月十一日,在紐省高等法院就控告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陳紹基一案再次上庭。這是紐省高等法院同意原告向法庭提出對被告進行缺席審判的要求後,兩位原告第一次上庭聆訊。法庭同意給予原告二個月的時間,以準備缺席審判的文件及相關事宜。

被告陳紹基曾任廣東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職,直接領導「六一零」辦公室,命令或監督、操控、協助和教唆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轉化和打擊,對中共在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近八十歲高齡的李富英老人因為信仰法輪功在廣州曾被非法關押兩次,她女兒顏海玉因修煉法輪功也被非法勞教二年,在廣州槎頭女子勞教所備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多次被強行灌食。勞教期滿後又被綁架到廣州市法制學校遭受到各種酷刑、流氓式的精神洗腦等卑鄙手段的迫害。原告謝焱曾經因為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中共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兩年零三個月,遭受殘酷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李富英和謝焱以非法關押、酷刑折磨等罪行向紐省高等法院起訴廣東省六一零辦公室頭目、原廣東省政法委書記陳紹基,並將傳票成功送達正率廣東代表團在悉尼訪問的被告手中。原告法律助手凱麗表示,通過澳洲法庭對被告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犯的罪行進行聆訊和審判,可以幫助原告在澳洲這樣的自由國家尋求在中國無法實現的法律公正。

從一九九九年之後到現在,有相當數量的澳洲公民或居民以及他們在中國的親屬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曾被迫害或正在被迫害。最近法輪功學員、澳洲公民曾建玲的母親在中國被中共「六一零」辦公室拒發護照,導致年邁的母親不能到澳洲探親,與女兒團聚。

目前,澳洲公民章翠英起訴江澤民、羅幹,以及潘宇起訴原遼寧省長薄熙來的案件也已完成了訴狀的遞送過程,如果被告在二個月內不應訴的話,章翠英和潘宇也將分別向法院申請對被告進行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