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吉林市大法弟子趙國興、劉玉和、趙英傑、穆春紅、王立秋於2007年9月11日被吉林市船營法院非法判刑。趙國興被非法判刑10年;劉玉和被非法判刑8年;趙英傑被非法判刑6年;穆春紅被非法判刑5年;王立秋被非法判刑3年。目前五名大法弟子都不服非法判決,正在上訴。

這五名大法弟子於2007年2月12日被吉林市公安局國保人員非法抓捕後,被帶到吉林市警犬基地刑訊逼供,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五名大法弟子都遭酷刑折磨。趙英傑遭到辦案人用一個帶有釘子的木棍捅其陰部,還被灌多瓶芥末油、被惡警用螺紋鋼壓腿等,導致趙英傑很長時間半身不能動。趙國興在刑訊逼供時遭到嚴重的迫害,腿上還留有疤痕,一顆門牙被撬掉(在看守所期間遭三中隊隊長王中金野蠻灌食,門牙被撬掉)。劉玉和當時被摧殘的不能站立行走。穆春紅至今還天天頭痛。王立秋在被非法提審時被辦案人灌了七瓶芥末油。

吉林市公安局有關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主要是:1、腳踩螺紋鋼壓揉大法弟子的腿;2、灌芥末油(辣根);3、背铐毒打;4、棍子捅下身;5、使用塑料製品蓋住面部造成無法呼吸;6、灌入大量鹽水等。五名大法弟子身體都受到嚴重的傷害,非常虛弱,精神受到嚴重的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