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區610國保辦和江南中街派出所「一班」值班辦案人員非法搜查了汪宏發在校宿舍和廣州市區內的住所後,於8月10日非法判汪宏發在廣州花都赤坭第三勞教所第三大隊勞教一年半。
中共惡黨人員在整個抓人、抄家、拘留、勞教過程沒有出具任何合法憑據,並故意向家屬隱瞞實情。直至其妻子苦苦追問,才寄出《勞教決定書》,並謊報汪宏發被關押地點。汪宏髮妻子攜同七歲幼女遠路去到勞教所,在烈日下找尋5小時。最後,有關人員竟回答「沒轉化,不得接見。何時可見須等通知!」
汪宏發原籍湖北,1966年生,廣州華南理工大學「機械與模具設計」系本科畢業生。因堅修大法,自1999年中共迫害大法以來,多次被非法關押於海珠區洗腦班、廣州市洗腦班、花都第一勞教所。在花都赤坭第一勞教所的一年期間,遭受數種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參見2007年4月17日明慧網《罪惡的廣州市第一勞教所》)。
汪宏發的親朋好友對其人身安全感到非常擔憂。這幾年汪宏發與家人、尤其與幼女聚少離多,因為幼女寄養於湖北爺爺奶奶家多年。其妻鄧怡也同樣自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遭受流離失所和共約三年的牢獄之苦,期間遭酷刑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