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郭國汀:在中國不為法輪功辯護的律師,不是真正的人權律師。

十一月四日,在丹麥文化部贊助下,丹麥出版自由協會(Trykkefrihedsselskabet)在首都哥本哈根召開題為「中國言論自由」的大型研討會。丹麥最大日報《日德蘭郵報》次日發表了關於此研討會的長篇報導。

來自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曾铮女士介紹她因為修煉法輪功,曾經親身經歷、見證在中國勞教所的殘酷迫害。她講道:在那個各種折磨與高強度奴工勞動的迫害環境下,人的體力承受已經達到了極限,每天最強烈的願望就是能夠倒頭睡上幾分鐘。更痛苦的是,在極限的狀態下,逼迫你放棄信仰,放棄就給你所謂的自由,不放棄則是繼續迫害。這種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使人失去人的正常思維。她見證過法輪功學員被逼瘋、迫害死的慘烈景象。

曾铮說,當時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驗血檢查身體,甚至為此還引起了勞教所其他犯人的妒嫉,以為是對法輪功學員的特殊待遇。直到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被曝光後,才意識到為什麼只驗血檢查法輪功學員的身體——是要為活摘器官建立資料庫。

避難加拿大的人權律師郭國汀,介紹了他自己從十二歲開始在中國所遭受到的多次迫害,一直到二零零四年,在他已經成為中國著名律師以後,由於他為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做辯護,所遭受到的被關押、被迫關閉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最後只能避難他鄉的經歷。

郭律師說:在中國,法律界非常黑暗,如果一個律師要想在那裏發展事業,去掙錢,首先自己就得和中共去合作,去犯罪。 據郭律師介紹,就他所知,在中國一共只有十二位律師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辯護。而這十二位律師都因此遭受到中共當局的迫害。

郭國汀律師在二零零三年時,針對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連續發表了六篇文章,二零零四年,他為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擔任辯護律師,其中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已經被迫害成了植物人,於零七年一月份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