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9日晚,晉中監獄內警隊三個人喝完酒後,到六監區(電焊隊),把趙文軒從睡夢中叫醒。不讓趙文軒穿衣服(只穿了內衣),強制叫他到樓道。二人給了趙文軒一巴掌,見趙文軒鼻孔被打流血,為了掩蓋暴行,便將趙文軒拖到水房去洗血。
一人用腳踢趙文軒,趙文軒沒站穩,頭重重磕在不銹鋼稜角上。頓時,趙文軒血流如注,整個身子趴在地下積蓄的污水中,臉上,衣服上都是血。趙文軒因失血過多,身體開始不斷的抖動。之後,趙文軒被送到監獄醫院,頭上縫了五針,被關到禁閉室。
第二天早上禁閉室的值班犯人又對趙文軒拳打腳踢,猛擊趙文軒的臉、胸部、腿部。趙文軒在地上被拖來拖去,躺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大約四五個小時,身體不斷的抖動。惡警用煙頭燙趙文軒,往趙文軒口中、耳朵、鼻孔塞蟲子,往趙文軒的臉上吐口水,連續幾番折磨迫害。
監獄長知道此事,並未查處,只是將趙文軒接回隊裡。監管犯人熊艷剛再次對趙文軒大打出手。這是趙文軒自2005年8月份以來,第四次被關禁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