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7年10月19日,甘肅省永昌縣中共法院與金昌市中級法院一起對六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他們是:毛偉、符玲文、劉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11月27日,永昌縣中共法院對他們六人秘密非法判決。

整個過程中,惡人們拼湊和羅列了一些罪名,當庭問及每個人回答問題時,法輪功學員都是義正辭嚴的回答:我們沒有犯罪,我們做的是最正義的最偉大的事情。而且大法弟子毛偉當庭以洪亮、清晰的聲音,勸告所有參與庭審人員及時退出邪惡共產黨,立即停止對大法弟子的無端迫害。惡人只好草草收場。11月27日,永昌縣法院的不法人員突然下發了所謂「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