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10月27日,修煉法輪大法的馮琨在大港區上古林附近,被上古林派出所惡警綁架,並非法關押進看守所。11月2日,馮琨經多方營救重獲自由。然而, 2007年11月23日上午,馮琨下課後,天津商業大學趙帥、學公辦楊某等十幾個人將馮琨劫持到車上,送回大港馮琨的家,並在四化裡居委會,向馮琨宣讀了所謂《天津商業大學取消學生入學資格決定送達書》。內稱根據《關於取消馮琨入學資格的決定》,取消馮琨天津商業大學入學資格。之後,馮琨的姥姥、媽媽去學校,向校方說明情況,未果。
於是,12月5日下午,馮琨就上學之事,再次回到天津商業大學,讓卻遭到校保衛處人員再次綁架到北辰區佳榮裡派出所。2007年12月6日星期四上午,惡人又將他綁架到天津市西青區曹莊子第一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