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報導,歐洲議會全體會議十二月十三日一致投票通過了針對十一月二十八日的歐中高峰會議和十月十四日的歐中人權對話的決議。

歐洲議會重申對奧運憲章第一、二條所昭示的「普世的基本道德規範」和「保護人類尊嚴」的尊重,認為北京奧運會應該營造一個讓世界聚焦中國人權狀況的機會,在籌辦北京奧運的過程中,人權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

議會嚴重關注最近增加的與奧運有關的政治迫害,包括對維權人士、記者、律師、上訪人員、各種宗教信仰人士,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歐洲議會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這些人士,停止對這些人的人權侵犯,停止為了奧運設施而進行的沒有賠償的毀壞大量住房,在奧運期間暫停死刑,並收回對四十二類人參加奧運的禁令。

在新聞自由方面,決議呼籲中國採取具體的步驟,尊重中國國內以及外國記者的權利;敦促中共當局立即停止封鎖成千上萬的海外新聞和信息網站,呼籲釋放由於行使其獲取信息的權利而被抓的所有記者、網絡用戶、網絡異議人士。

歐洲議會要求國際奧委會公開發表其對中國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取得奧運會舉辦權前所作出承諾的評估,並強調議會對此評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