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6年3月28日,大法弟子孫鴻昌被清原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遭清原縣國保大隊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酷刑折磨。孫鴻昌左腿被打殘,生活不能自理,在被非法判刑五年、監獄不收的情況下,孫鴻昌被長期關押在清原縣看守所。

孫鴻昌被清原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天橋派出所。在天橋派出所裡,清原縣國保大隊與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關勇對孫鴻昌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毆打。惡警關勇用電棍電擊孫鴻昌小便處,將他的一隻腳扣住,將他的另一隻腳掰開,舉過頭頂,痛得孫鴻昌多次昏迷。孫鴻昌遭此酷刑後,左腳麻木無力、皮膚青紫,喪失走路能力。

孫鴻昌妻子也因修煉法輪功被撫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