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河北保定市蠡縣中共人員在2007年12月24日開庭非法審理大法弟子崔小先、馮文珍、崔樹美的案子,律師到法院後,要求複印卷宗,法院刑庭請示院長後,百般刁難,最後,在律師的強烈要求下,法院才讓律師手抄了一些卷宗,結果發現漏洞太多。

蠡縣國保、110違反法律程序,拘留大法弟子,對大法弟子批捕都不告知家屬。抄馮文珍和崔樹美的家時,沒有家屬在場,也無鄰居和村委會見證人。公安捏造事實,製造偽證,抄崔小先家時,其丈夫張香瑞在查抄清單上簽字時,上面寫著2本《轉法輪》,3本明慧週刊,12盤磁帶。後來的卷宗上卻是100本《九評》,51本《明慧週刊》,137張光盤,50盒磁帶。抄家警察是王軍昌,見證人卻是110副隊長郭輝。執法機關製造偽證,用偽證開庭,法律的尊嚴何在?人權何在?

24日上午9點左右,法院如臨大敵,110頭戴鋼盔,手拿警棍,排成兩行,守在大門外,大門內是武警。從上午9:30到中午12:40,律師堂堂正正的為大法弟子辯護,直說得法官無言以對,有的頻頻點頭。因為證據不足,法庭草草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