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法輪功學員楊傳軍2007年6月19日被大連國保大隊惡警綁架後,當地公檢法互相勾結,欲對他非法判刑。中共法院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前兩次均因無依據而無結果,第三次開庭,法院幹脆強行宣判,非法判楊傳軍五年徒刑。

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對楊傳軍的第一次非法開庭是在2007年9月14日,當時無結果,因檢察院拿不出任何證據。兩個星期後的9月28日下午,西崗區法院不通知家屬,秘密二次開庭,仍無結果。

過了一個月左右,西崗區法院第三次非法開庭,這次檢察院都沒有出庭,法官什麼也不說、也不問,直接非法宣判,而所謂的宣判沒有任何根據。楊傳軍當場提出抗議,話音未落,法官都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