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8年2月1日上午10點左右,黑龍江呼蘭監獄十二監區惡警許志明及趙軍、林志國用兩支高壓電棍輪番電法輪功學員趙久龍的臉部、脖子等部位,並且拳打腳踢。

2008年1月21日下午2點多,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十五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劉志敏煉功時,遭十五監區惡警呂明冬毒打,呂一邊毒打一邊揚言:「撞出腦震盪我管。」劉志敏現臥床不起,兩腮腫脹,牙齒鬆動。

集訓地是呼蘭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地方。惡警王健是副大隊長、須汝野是中隊長,二人命令、唆使犯人沈剛、何巖、高健平、於新奇、王健非、王志權等迫害法輪功學員,迫害手段是:1、罰站,從早上7點到晚上12點,腳腿浮腫;2、強迫看污蔑法輪功的錄像;3、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14 至15個小時碼坐,不准閉眼、否則就打罵;4、推、掰、撅法輪功學員的雙手、雙臂、雙腿;5、扣押法輪功學員信件,禁止接見家屬和通電話;6、超期集訓,法輪功學員在集訓隊遭迫害時間在半年至一年半以上;7、用四個刑事犯包夾一名法輪功學員,日夜看管,不准相互說話,不准有紙筆等物品;8、隨時隨地強行對法輪功學員搜身。

何巖是死刑犯,佳木斯人,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此人常以迫害人為樂,並揚言不怕遭惡報。須汝野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