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1974年夏天發生在山東高密縣律家村的故事,現在三十多歲以上的人都記憶猶新。這村有家單姓人家,有個姑娘二十多歲了,這一天她用自行車帶著她娘去高密縣城她姐姐家串親戚。回家的路上,在路邊發現一個新的小毛毯卷,打開一看是個小孩,還有些錢,她娘說:「抱著吧。」這姑娘說:「要這個幹什麼?」於是就把小孩抖摟出來,拿了小毛毯和錢就走了。這小孩不長時間就死了。

事隔沒幾天,她到離她村十幾里地的村去修水利設施出工,突然天氣突變,烏雲風湧而來,驚天動地的霹雳一個接一個,幹活的社員沒等生產隊長下令就扛起掀往家跑,跑到離她村不遠的一個地方,這姑娘在後邊喊:「你們快跑吧,我跑不動了!」跑在前面的人拉開她約有一節子地的距離,這時有人看見一個霹雳的同時,從天上下來一根碗口粗的大火柱子,直通她頭頂霹了下來,震倒了一片人。不多時前面的人慢慢地爬了起來,只有她趴在地上沒起來,身上光光的,衣服霹成一绺一绺的爛布條零零碎碎的,有掛在樹上的有在地上的。誰也不敢過去,生產隊長大著膽子過去把她翻過來,剛過去的時候,發現她背上寫著金色的字:見死不救。不一會就消失了。

誰也不知道她為什麼遭到雷擊,也沒人問。過後每逢下雨打雷就嚇得她娘打著哆嗦往棉被裡鑽。後來有人問她因為什麼事這麼害怕?你快說說吧。

於是她娘講出了前面的故事。事後不多日子,那姑娘的爺爺、奶奶相繼死去了,隨後又接上她哥哥得了重病也死了,嫂子改了嫁,她父母沒幾年也死了。好好的一個家庭沒過幾年就這樣全完了。

今天當中共以「x教」、「迷信」等政治帽子為藉口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致使無數家庭破碎、數十萬人失去自由、慘遭酷刑甚至失去生命的時候,跟著中共的指揮棒附和簽名進行所謂「揭批」的人,實際上所做的與故事中遭雷劈的姑娘的行為是一個性質。

當遇到他人遭難時,落井下石、見死不救,自古以來都是有悖良心的大罪。有些人覺得做了惡,也沒有遭報應。其實上蒼慈悲,珍惜每個生命,給每個人時間和機會悔過與反思。如果還不悔悟,那就像民間有句話說的,「不是不報,時辰不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切不要以為作惡沒人看見,善惡有報,自有冥冥在衡量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