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7年12月13日的早上6點多鐘,佳木斯市長虹派出所副所長滕巖,帶領兩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邱玉霞家二樓門口蹲坑,趁邱玉霞的女兒馬多上班出門時,闖進屋裡,一名警察看著邱玉霞,另兩名警察開始抄家,將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等物品,全部搬往停在樓門口的麵包車上,強行將邱玉霞拉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一警察非法審問邱玉霞作筆錄,邱玉霞拒絕回答。

大約9點多鐘,滕巖領幾名警察到馬多單位將馬多綁架到長虹派出所。指導員王金寶偽善地對邱玉霞說:「我幫你把孩子摘出來,哪個父母不心疼孩子……」根據這些話,王金寶指使另一名警察自寫自答,又形成一份案卷材料,隨後叫邱玉霞簽字,邱玉霞拒簽。派出所將邱玉霞母女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邱玉霞遭迫害,身體出現病態,17天後,派出所惡警勒索1000元錢後,將邱玉霞放回。

邱玉霞出來後,長虹派出所又採取欺騙、造假的手段,把抄家掠去的東西,當作所謂的證據,全部栽到馬多身上,捏造所謂的證據,用「假材料」一路上報,郊區公安分局、市「610」,直到郊區檢察院,檢察院根據整理的「假材料」欲對馬多進行批捕。隨後長虹派出所惡警又多次騷擾、恐嚇邱玉霞家人,聲稱要綁架邱玉霞,邱玉霞被迫流離,其女兒馬多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兩個多月,身心受到摧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