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讓犯人包夾這一行為觸犯了《監獄法》第2章第14條警察不准有下列行為:非法將監管權力交予他人行使。
2008年3月27日從錦州市入監隊轉至盤錦監獄的4名大法弟子是:王孝民(錦州)、李景方(凌源)、劉金成(凌源)、另一名也是凌源的,王孝民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四監區一分監區。
2007 年12月20日從瀋陽二監獄轉至盤錦監獄11名大法弟子:白榮華、馬榮華、哈嗯禮、王洪峰、王濤、薛軍、姜波、高玉勤、孫永盛、李全臣、徐正強;從營口監獄轉到盤錦監獄的4名大法弟子:張偉、楊本亮、呂開利、盧廣林。2007年12月21日從铧子監獄(遼陽)轉到盤錦監獄5名弟子:曲連禧、常萬亮、劉洪波、劉華新、華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