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8年3月18日,濰坊市峽山區作山街道派出所(原昌邑市作山鎮派出所)惡警盧金勇等三個不法之徒來到大法弟子顏美鳳家,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光天化日之下非法抄家,並把光著腳的顏美鳳強行帶上了車。

在派出所非法關押期間,顏美鳳被銬在鐵椅子上,雙手被反銬在鐵椅子背上,兩腳脖上通電,頭上給戴上一個大紙帽子,整個臉部被罩住,然後惡警對她拳打腳踢。不知有多少人打過,打的顏美鳳頭嗡嗡響。惡人還不止一次用手摳顏美鳳兩肋,用腳使勁踩顏美鳳帶的銬子,疼的顏美鳳手和胳膊都抬不起來。

尤其一個年輕惡人很是兇殘,不知在顏美鳳身上用了幾根電棍,把顏美鳳的大腿都電出了血,還不讓顏美鳳出聲,否則,就變本加厲的電嘴、腳、後背。顏美鳳的兩個手背被銬的腫得很高。

惡人還用流氓手段,使勁擰顏美鳳的身體、乳房,邊打邊罵師父和大法,直到第二天上午,顏美鳳上廁所,才拿下手銬。派出所向顏美鳳的家人勒索3750元才釋放她,連收條都沒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