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勞教所對於新被劫持進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隔離至監控室(長年不見陽光,陰冷),睡覺時在水泥地上舖個床板打地舖,由吸毒人員日夜包夾。對法輪功學員強制罰站,從早五點到午夜二點。有時隊長暗地裡指使吸毒人員毒打大法弟子,她們怕法輪功學員喊出聲音,於是唆使吸毒者用毛巾摀住嘴,進行毒打。不許法輪功學員出監控室大小便,拉、尿都在洗臉盆裡,不讓洗涮。

法輪功學員杜秀琴被強制罰站40多天,連吃飯都不讓坐,腿腫的連棉褲都很難穿進去,走路一瘸一拐的;還經常遭吸毒人員夏聰伶、周紅梅等毒打、謾罵、污辱。副大隊長路俊卿不讓她出去大小便,讓往褲子里拉。由於不寫「三書」,法輪功學員孟桂芝被吸毒犯夏聰伶、周紅梅、於淑芝、李琴一天之內毒打了三次,強制讓其往寫好的 「三書」上按手印,不按就打,打得她後來很長時間胸痛難忍。孟桂芝質問她們:「誰叫你們打的?!」夏聰伶說:「××黨叫打的,死個人算啥?勞教所每年都有死亡指標,我既然敢動你就不怕!」

超額的奴役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經常加班到晚上11點鐘,並且是強制性的,連有病的都得去請示當班隊長。經常有上級領導來所裡參觀。大隊長開會時說:「檢查的問到幹幾個小時的活,統一說6小時,誰不遵守就加期。」其實所謂的上級領導檢查也只是走形式,很少過問什麼,如有過問的也事先安排好了人如何回答,這樣互相欺騙。有時實在沒活,晚上6點吃完飯後,就回到宿舍統一去活動室靜坐,背監規部令,不許說話,直到8點多洗漱才解散,這樣就形成了吃飯、幹活、靜坐、洗漱、睡覺為一體,也成了規律,很少有自己的時間。在勞教所哪裏有人權?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公民合法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