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她們被迫害的情況補充如下:
2002年7月8日下午4點左右,黑龍江雙城公安局所屬派出所的裴叢太、賀愛民、小抗(音)、徐亮、劉志民等警察借「搜查法輪功材料」之名,沒有出示搜查證就闖入闫淑芬家,在她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抄走現金2200元,手機一部。
當天他們還非法查抄了闫淑芬的母親家。那天她的母親家中無人,警察竟破門而入。查抄一無所獲,就毫不知恥的拿走了一條價值100元錢的香煙。
在抄家的過程中,闫淑芬的女兒王麗麗、妹妹闫淑華依法出面制止,警察非但不聽,反而將闫淑芬、闫淑華、王麗麗三人綁架。闫淑芬72歲的婆婆哭喊著求他們不要將人帶走,裴叢太等人欺騙老人說只是讓他們去問幾句話,馬上就放回來……結果三人一去就沒回來。這期間,闫淑芬的家人幾次去探望均不得見面。直至被非法關押了7個月後,即2003年2月,警察要將她們送往黑龍江女子監獄的前一天,突然通知讓家人去見面。此後三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至今。
2005 年7月8日,闫淑芬的家人來黑龍江女子監獄探望三人,看到闫淑芬是被人攙扶著出來的,臉色蒼白,行走特別困難,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只是對家人點頭……當時在場的獄警說:「她剛剛出現大流血,口腔潰爛,生命垂危,被監獄長送到哈爾濱市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由四人輸血才搶救過來,如果這種情況繼續下去,就會出現生命危險。」此前家人對闫淑芬生病一無所知。一般情況下,如果被關押人員生病應該通知家屬,醫藥費由家屬承擔,而此次監獄對闫淑芬的狀況卻沒敢向家屬要一分錢。這其中一定有不為人知的內情,怕家屬知道她怎麼「生的病」,生的什麼病。
闫淑芬被非法判刑14年,現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
闫淑華被判13年,現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
王麗麗被判12年,現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七監區。
原本三人不在同一監區,共產黨為了所謂「感化」她們,將三人調到一起。中共毫無人性的把無辜公民迫害致奄奄一息,還想要以此來顯示他們的「人性」,讓家屬「感謝」他們的「關懷」,世界上還能找出比中共惡黨更無恥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