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6日,邱立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遭退回,錯過了兩個月的申請復議有效期。邱立英在勞教所絕食抗議,堅決要求聘請律師為其提出撤銷勞教決定書的行政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教所打電話通知家人給邱立英聘請律師。
從2007年12月27日,邱立英的代理律師介入開始,做賊心虛的河北省勞教管理局和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串通一氣,百般阻撓律師會見,什麼元旦、新年、兩會、五一假期,現在又臨近奧運,律師至今也沒有見成他們的當事人邱立英。
邱立英的代理律師直接在河北省三級、五個法院狀告石家莊市勞教委,但中共法院赤裸裸的執法犯法,聲稱凡是法輪功勞教行政訴訟案件一律不給立案,也不出具書面答覆。
2008年5月中旬,邱立英的代理律師將訴狀遞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依法撤銷石家莊市勞教委的非法《勞動教養決定書》,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邱立英,據稱兩個月內會有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