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週報訊】2008年7月9號晚10點鐘左右,山東省蒙陰縣公安「610」、垛莊鎮派出所和垛莊鎮政府各單位工作人員組成的防暴隊約二、三十人,突然闖入垛莊鎮西垛莊法輪功學員齊成榮所在的養鴨廠,非法抓捕了齊成榮。當晚被綁架的還有東垛莊村法輪功學員劉長順的家屬,程家莊村的劉明鑫,瓦子坪村的王姓法輪功學員,他們均遭到酷刑拷打,並被逼迫交五千元的保證金和寫所謂的保證書。

當晚在垛莊鎮司法所一房間裡,垛莊鎮副書記公茂禮親自指揮垛莊鄉建主任王衍忠、垛莊林業站站長段尊國等一群惡徒,他們手持橡皮棍,氣勢洶洶的嚷著要熄燈給齊成榮「上課」。齊成榮對他們說打人犯法,垛莊鎮副書記公茂禮說:「打你不犯法。」說著就先下手抽齊成榮的臉。

隨即惡徒們蜂擁而上,將她打倒在地,然後猛踩她身體的各個部位,拳打腳踢,數根橡皮棍抽打在她的胳膊、臀部,一指揮者說打臀部,一惡徒便用手燈照在她的臀部,惡徒們便狠命的打,直到打累了,然後開燈。指揮者問齊成榮:「你說打人,誰打你了?」

惡徒們休息一會後又把燈關了說繼續「上課」,又一陣暴打,並踩住她的脖子不讓她出聲。之後又在積存雨水的地面上把她打得頭暈、上吐下瀉,衣服被雨水、大小便浸透了一整夜,並帶著手銬直到10號晚 9點左右被逼迫著寫了「奧運期間、之前不能私自外出、不能非法集會」的保證才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