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艷華過去患心臟病,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健康。2001年12月份,董艷華因向民眾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而被非法抓捕。被迫害中,她的心臟病復發並因灌食造成胃出血、便血,瘦的皮包骨,走路都站不住,生命垂危。瀋陽市大北監管醫院主治醫生怕她死在那裏要承擔責任,才被迫把董艷華放出來。當時她的孩子才 3歲。
2002年2月初,皇姑區泰山派出所警察來到她家對她說:送你去教養3年,你同意不?董艷華回答說:我既不做壞事,更沒犯法,為什麼勞教我?!當然不同意!儘管惡警當時只是口頭說說,可中共對大法弟子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是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的。晚上他們夫妻倆討論許久,覺的在家很不安全,為避免迫害,當夜就被迫離家,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當時夫妻倆都失業,身無分文,也沒有告訴雙方的父母。
這樣的一家三口,日子有多難,有多苦!無人知道他們是怎麼熬過來的。後來好不容易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有了100多元錢的本錢,他們靠賣苦力掙點錢。一家人也只能是過著饑一頓飽一頓的日子。孩子長大,勉強能上學了。
奧運召開前,中共為了所謂「安定」,毫無理由、肆無忌憚的把大法修煉人當作假想敵大肆抓捕。就這樣,2008年7月8日中午,董艷華被惡警無故綁架,身陷囹圄,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董艷華沒招誰沒惹誰,更沒違犯任何法律,憑什麼不經過任何法律手續就被送進了虎口狼窩,夫離子別?這就是滿大街貼著的所謂「同一個世界同樣的命運」嗎!?
董艷華夫妻雙方父母都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了,看到孩子無端入獄,真是撕心裂肺,肝腸寸斷,可是哪裏有好人說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