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大量不同的證詞和間接證據,猶太公議會國際法庭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得出結論,有無數(中共政權代理人)謀殺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案例,而且或許大量可觀的暴利來自於活體摘取人體器官。
加拿大自由新聞(CFP)八月二日報導說,「以色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七月提出請求,這一裁決是對該請求的回應。猶太公會(The Sanhedrin)也稱猶太公議會,是由七十一位猶太長老組成的立法議會和最高法庭。其國際法庭和小組委員會致力於國際問題,並以猶太法為基礎,公佈對問題的看法以作為一種宗教指導。」
報導稱,「法庭通過審核人權專家提供的證詞和證據公開了這一決定,這些人權專家包括美國人權法律基金會(HRLF)以及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獨立調查報告『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的作者大衛-喬高。」
該報導採訪了猶太裔律師泰瑞-瑪甚(Terri Marsh),她說,「作為成長在剛從大屠殺惡夢中醒來的猶太孩子,我曾在十三歲那一年起誓,如果類似悲劇重演,我將義無反顧的制止其發生。」 「現在,在這個案子上,作為一個人權律師和法律參與者,我感謝猶太猶太公議會為曝光和譴責中共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行而表現出的勇氣和智慧。」
報導介紹,「根據這個拉比委員會的消息,中共政權拒絕出庭,但是確實呈交了書面和數字材料反駁這一指控,為了結束這一案件,它也對法庭施加了一些政治壓力。但是作為獨立於以色列政府的實體,委員會並沒有在意這種(無理)要求。」「因為沒有中共政權的正式參與,為確保程序的公平性,法庭遵循了一個傳統的猶太司法程序,並且「作為公正的法官,也同時作為缺席方的律師」,對證人實行了交互式詢問。」
當發現中共政權對法輪功學員的死亡有負責時,法庭按照『七戒』(the seven Noahide commandments),要求中共政權『保證最低標準的自由』,即實施零七年五月通過的中國法律,停止未經本人同意的器官摘取,並允許國際聯合組織進入中國自由調查中共政權是否遵守了上述這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