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影是一個十歲的小女孩,因爸爸、媽媽最近來四川省雅安市名山縣打工,她從廣東一同來到這裡,就讀於名山縣蒙頂山鎮中心小學四年級一班。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思影向老師程中濤送了一份法輪功真相資料,沒想到老師立即打電話報告了公安局。

隨後,國保大隊隊長苟永瓊與兩位警察立即來到蒙頂山鎮小學,劫持了思影。據思影的同學講,當時苟永瓊象發瘋似一樣打思影的耳光,還用腳鏈手銬把她鎖住,關在一個小鐵籠裡。苟永瓊嘴裡還不停的叫罵,最後還給全校學生每人發了一元錢,慫恿他們以後遇到這樣的事要舉報,有些學生沒有要這一元錢。

當天晚上九點鐘左右,程思影的爸爸、媽媽也被警察綁架,家裏的複印機等被搶劫一空。

程思影八月十一日回家,並來到學校上課,老師程中濤兇狠地把書包給她甩出教室,不讓她上課。就這樣一個十歲的孩子被剝奪了上學的權利。從她身上的傷痕可以看得出這幾天她受迫害的經歷。

八月十八日,程思影來到學校把沒用完的飯票換成錢,一位老師把她叫到辦公室,給了她一輛自行車,據說是他女兒新買的。程思影走時給了一位老師一本《九評共產黨》。

現在程思影的爸爸、媽媽下落不明,小思影也被迫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