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英
【明慧週報訊】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早十點左右,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佳東派出所的四、五個警察(其中只有一名著裝警察)強行綁架58歲的陳秀玲,把家中翻的一片狼藉,並搶劫一空,其中包括新買的電視機、DVD影碟機、一千多元現金、戶口本、身份證、工資卡、存折,甚至連自行車鑰匙等全部洗劫。

陳秀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這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勞教。陳秀玲是佳木斯市第一例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陳英的母親,幾年來經常遭受中共邪黨人員的騷擾等迫害。

陳英生前是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班副班長,品學兼優。她愛好書法,在校內外多次獲書法榮譽證書,1999年「五四」青年節獲書法大賽一等獎,同年7月19日學校還給她頒發了三好學生證書。在中共宣佈迫害法輪功的第三天,1999年7月22日,陳英在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請願時被抓,8月16日,在被押送回當地的列車途中,公安人員對陳英毆打、恐嚇、侮辱,用手銬將她銬在車架上,只留給她半個麵包和半瓶水。警察一直跟著她,上廁所時也不准關門,陳英不願再忍受他們的凌辱,就在上完廁所後關上門,於中午2點34分在京秦線280公里處跳車,佳木斯市公安局的李政委和第二包車組的列車長等人將陳英送到豐潤醫院。當晚6點多鐘,當陳英還處於昏迷狀態時,李政委說:「看不能活就把氧氣拔了!」當晚他們就把她直接送到豐潤火葬場冷凍。1999年8月19日,中央電視台播放了這樣一條謊言聲稱: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陳英,因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殺,趁家人不備跳車身亡。

陳秀玲2000年3月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2000年4月13日,家人在佳東分局交了500元保證金、交看守所300元才放人。2001年3月17日,邪黨惡徒將她抓進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在高壓迫害下她被迫寫了所謂的悔過(已經發表聲明作廢),2002年1月25日被釋放。2003年3月12日,佳東公安分局人員到她家非法抄家,把她騙到佳東分局,關進了看守所22天,從4月2日起勞教三年,又送到佳木斯勞教所。剛到勞教所,陳秀玲就被強迫洗腦,被施以「大背銬」胳膊連著床,坐在瓷磚地上,不能上廁所。 7月22日,因為沒有寫誹謗大法的答卷,又被強行「大背銬」。原來在家身體很好120多斤,被勞教所摧殘的還不到100斤。

陳秀玲原來系佳木斯市運通公司商貿市場管理員,後來下崗。這次被惡黨人員綁架之前,租住在佳木斯光復路東段浦東超市以東的原造紙廠青年公寓四樓的一戶住宅。這伙中共邪黨土匪警察綁架搶劫之後,強令房主必須立即停止將房子租給陳秀玲。

從二零零八年五月直至近日,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佳東派出所已陸續騷擾綁架了陳秀玲、李榮宏、蔡春梅、吳秀傑、吳雙利等多名法輪功學員。有的惡警公開揚言他就愛抓法輪功學員,甚至將自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作為一種向人炫耀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