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李艷第一次被勞教釋放後不久的照片
【明慧週報訊】大法弟子李艷於奧運前再次在家中被非法抓捕,並又一次被非法勞教2年半。現被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六大隊。

李艷於2005年被第一次非法勞教,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由於拒絕放棄信仰,被送到當時的二大隊(即所謂的「攻堅隊」)進行迫害,由於李艷拒絕惡警的一切無理要求,因此而被剝奪了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被強制坐高板達20小時以上,惡警不許洗頭、洗澡、換洗衣服、不給飽飯吃,不讓睡覺,天冷了也不給冬季的衣服穿。惡警杜敬彬還命令吸毒犯罵她,整治她。不僅如此,惡警杜敬彬還親自動手從身後揪住李艷的衣領勒她的脖子,導致她不能呼吸,這時她大喊救命,杜才罷休。李艷被他們迫害得精神近乎崩潰,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寫了所謂的「保證」。當她明白過來後,發表了嚴正聲明:一切所說、所寫作廢,堅定修煉。發表了嚴正聲明後,隨即李艷被送到了所謂的「集訓隊」,與當時被迫害最嚴重的法輪功學員之一張連英關在一個大隊,每天的吃、喝、拉、睡就在僅僅2平米的小隔子裡。

奧運前夕,當地「610」不斷的騷擾她,強制房東趕她走,李艷是單身媽媽,有一個6歲的女兒,房東不忍心這樣做,拒絕了「610」的要求。奧運前,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李艷又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勞教2年半。

女兒想念媽媽,每當坐在飯桌前就淚水漣漣,總是問:媽媽去了哪裏?我想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