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上午10點多鐘,黑龍江雞西市恆山區柳毛鄉姜亞濱在自家稻田地裡插秧,遭到恆山區公安分局和柳毛鄉派出所出動5台警車、20餘人綁架、非法抄家。這些警察們甚至爬到房上,把瓦一片片的揭下來,兩間房和倉房裡裏外外翻了個遍,搶劫財物與現金。姜亞濱的父母受不了這樣的恐嚇、驚嚇得病在炕上,五、六天沒起來。

9月29日上午,雞西市恆山法院非法審理姜亞濱,由檢察院公訴人徐英超宣讀了起訴書,稱此案有證人,卻不把證人的證言當庭公佈。姜亞濱的親屬為其做無罪辯護,法官多次打斷辯護,不讓宣讀辯護詞,草草了了便宣佈審判結束休庭合議,整個過程僅用了半個多小時。得知姜亞濱被判了三年後,幾位親屬10月13日到法院進一步說明姜亞濱無罪,要求改判無罪釋放,被刑庭庭長李堅剛無理拒絕。

下面是姜亞濱所在村四百二十位村民(該村五百戶居民)的自願聯保書:

我們是雞西市恆山區柳毛鄉柳毛村村民,我們願意為法輪功修煉者姜亞濱聯名做保釋,因為他是個難得的好人,法院對他施以刑罰這不公平。姜亞濱原來身體很不好,自修煉法輪功後多年的胃痛病(疼痛起來只能跪在炕上一動不能動),經常便血的痔瘡等疾病都好了。他在家尊老愛幼、處處與人為善、助人為樂、道德高尚,是村裡公認的大好人。憲法規定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言論,出版,上訪,遊行,示威的自由,姜亞濱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和社會的事實,他沒有犯法。

我們廣大村民聯名,強烈要求法院立即釋放姜亞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