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有證據,事實不清,辯護律師只遞交了程序方面的辯護詞,辯護人強烈建議改判無罪釋放,如果做不到也可退回重審。 10月22日,律師見到了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的法官,他們原想逼著宋愛昌的律師交辯護詞,然後草草結案,此前法官曾威脅說:「一週內交辯護詞,否則視同放棄!」結果律師問:「案卷裡沒有證據,怎麼寫辯護詞,你們承認沒有證據也行。」法官啞口無言,最後答應再做商議。
宋愛昌,男,48歲,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三研究所高級工程師,曾擔任設備處和物資處處長等職務。自幼體弱多病,曾患有肺結核、慢性胃病和神經衰弱,自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僅身體健康了,他道德變的高尚了。在1998年南方發大水時,宋愛昌把出國回來單位給他的1600餘元補助全部捐給了災區。
2007年6月22日中午,宋愛昌被市公安局、橋西公安分局、科苑派出所聯合非法抓捕、同時被野蠻抄家,並在科苑派出所遭到刑訊逼供。8月25日公安將所謂的「材料」轉到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起訴科。10月26日上午,在橋西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代理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但法官不敢依法做無罪判決,只好將案卷材料退回檢察院補充偵察。
宋愛昌所在單位在一審判決之前就停發了宋愛昌的工資、撤銷了宋愛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號,這樣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