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在當今的大陸社會,流行著這樣一句口頭禅:十個職工九個賊,一個不偷沒機會。當然,要說一個好人沒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這充份說明瞭中國社會的現狀和人們對其的看法。特別是那些幹部,不論是我們的親戚朋友還是單位的領導,我們可以看看,有幾個能夠廉潔自守的。他們在台上時,都是高喊廉潔奉公,一旦出現問題被查,動輒都是幾百萬、上千萬。

為什麼會這樣呢?究其原因,就是共產邪黨造成的。

一九八六年,我剛剛從學校走入社會不久,由於兒時父母的教育,在社會中還能做一個較好的人,對於別人的貪污腐敗,很反感,但同時有很強的妒嫉心。在我主持一個部門工作的時候,能夠主動拒絕賄賂,但那時的出發點是為了自己更長遠的發展,目的還是自私的。

有一次,一個基層部門的業務人員把五十元錢往桌上一扔,說是就算中午請吃飯了,就跑了。沒辦法,我只好把這錢交給了單位的辦公室,同時告訴主任:不要把這事告訴別人。目的是和我的前任搞好關係,也不想讓周圍的人妒嫉我。可是,被黨文化污染的主任把這事寫在了黑板報上,作為好人好事「表揚」了,說是黨教育的好。一下子周圍的人就另眼看我了,我感到了被孤立。就這樣,再有類似的事,我便不敢再交給單位了。

後來,和主管局長(局黨組成員)一塊到南方出差,同去的還有一位單位的部門負責人,出差費用我管賬。那位部門負責人為了討好局長,就用單位的出差費用,為局長大量購物。而我也不便得罪局長,只好接票報銷,那一趟出差,花了幾萬的費用。那一次出差,我便學會了貪污,第一次用公款給自己買了一隻手錶,花了一百元錢。

在這樣的一個環境裡,又沒有對正法的信仰,你說我們中國的職工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得遇法輪大法,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已經泯滅的道德開始了復甦。得法不久,我一個人到省會鄭州出差處理業務,當時正好有一件私事也要處理,我就為私事請人吃飯,花了七百五十元錢,開具發票,準備順便報銷,這在當時的單位,再正常不過了。其實在請人吃飯以前就想報銷,要不,也花不了那麼多的錢。我一想:不對啊,我修大法了,做人得符合「真、善、忍」啊!我就把開好的發票銷毀了。

當天,大法的神奇便在我身上體現了:大法師父開始給我淨化身體,淨化結束以後,一身輕鬆。從那以後,我知道了大法的超常與真實,開始了真正的修心向善,不要說公款,連遺失在路上的錢我也不撿了,真正的做到了路不拾遺,購物多找的零錢,我都主動退還。

有一次,我和幾個職工一同出差,在買車票時,售票員多找了幾十元錢,我說:「售票員,你把錢找錯了。」「沒錯,沒錯。」她還以為我給她要錢呢?「你多找錢了。」我告訴她。「噢!」她連忙說謝謝。我們單位的職工說:「你看人家修大法的,真好!」

近中共惡黨者貪,學大法變廉,這在我們單位都是有目共睹的。也有的人說:我不學大法也能做到。是啊,是有這樣的好人;但是,大法能夠真正的使人出淤泥而不染。因為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真善忍」是做人的根本。只要你能夠真正的按照法輪大法所教導的法理去做一個好人,你就能親身體驗到大法的超常與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