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2日,任治刚由于修炼法轮功并向民众讲真相,被呼和浩特市公安人员从家中绑架,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达4月之久,经受了人格上的侮辱和精神肉体上的磨难,于11月17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被开庭。由于任治刚和律师在公诉人的申诉和法官的偏袒面前据理力争、不屈不挠,法院不得不中途休庭。
在庭审期间,任治刚作为当事人为自己辩护。他讲述了自己修炼的经历,炼功治好病的经过,和因为炼功,受了种种不公的待遇。任治刚多年来一直没有户口,派出所之间都在互相推托,不给办理;每逢“敏感日”,公安人员便上门骚扰。他讲述了多年来法轮功被迫害的种种血淋淋的事实以及自己在看守所提审时受到的人格上的侮辱、不公正的待遇、不公正的笔录。
任治刚的辩护义正词严,但是中途多次遭到法官的打断,最后被强行阻止。中共法官不允许任治刚讲真相,公诉人利用任治刚所发出的495封真相信件诬陷他,任治刚的律师为此作了抗议,并对当庭所出示的不合理的证据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表示了质疑和不满,但这些均未被中共法官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