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忠(地税局局长)
【明慧周报讯】 2008年12月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共人员操控法院对被国保恶警劫持已半年的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宣判,大法弟子刘俊忠、王俊红被非法判10年,于占鸿被非法判9年,田小玄被非法判8年,姜杰被非法判7年,孟宪国、王亚荣夫妇被非法判7年,田成军被非法判5年,蒋贵福被非法判4年。有些大法弟子与家属正在对非法宣判提出上诉。

宝清县中共法院2008年11月18日对这九名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开庭和所谓的审判。在开庭前,法院的工作人员逼迫欲进去旁听的家属和其他旁听者必须说一句诬蔑和诽谤大法的话,否则一律不许进入。

自2008 年6月份以来,双鸭山市610和宝清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北京奥运和奥火传递为借口,到居住在宝清县的多名大法弟子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弟子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并将王俊红(女,30多岁)、田小玄、于占鸿、刘俊忠(男,40多岁)、姜杰(女,35岁左右)、蒋贵福、孟宪国(男,48岁)、田成军、王亚荣(女,40多岁)等九名大法弟子绑架至宝清县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和迫害。

家属去要人,所谓的执法人员说:奥运结束就放人。奥运结束了,残奥会也结束了,可仍非法将大法弟子劫持在看守所迫害。

11月18日,中共邪党人员在宝清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半年的九名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审判,12月4日宝清法院对这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宣判,有的刑期长达10年。 
孟宪国、王亚荣夫妇
于占鸿
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