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所谓的刑事判决书上签署的日期是2008年6月5日,审判长是王益民,审判员是袁桦,李玉洲为所谓的“人民陪审员”。岳阳楼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菊如出庭公诉。
岳阳楼区中共法院对这八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实际上是在7月17日进行的。大法弟子张健、单柏培在法庭义正辞严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轮大法是按真、善、忍宇宙特性修炼的高德大法,可以净化身体、净化心灵、提高道德水准。正是由于学炼法轮功,才使自己有了健康的身体,高尚的心灵。
八位大法弟子都是2008年3月份被绑架,随后遭刑讯逼供,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看守所,每天被强迫做奴工十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