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周报讯】云南法轮功学员韩震昆,男,40岁,曾为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1991年转业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2003年因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2004年4月23日被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到家里绑架、并非法抄家,同年8月24日遭昆明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后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十二监区至今。

2008年12月24日,云南法轮功学员韩震昆年迈的父母,第四次来到了云南省高级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