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芳
【明慧周报讯】2008年12月10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法院对田福金一家做出非法判决,田福金被枉判三年,妻子刘秀荣被枉判四年,大女儿田芳被非法判五年。

田福金,55岁,原是通辽市皮件厂技术科长、副厂长,老实、忠厚,是难得的大好人,一家六人都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大法被迫害的九年多时间里,一家人为了说句公道话,都被非法劳教、判刑过,累计被非法关押的时间近三十年。家也被抄数次,财物被当地公安恶警非法抢劫。九年了,六口人从没有团圆过,这个进去了那个才出来。曾经富足的家庭在中共的迫害下,骨肉分离,生意破产,钱财荡尽,已一贫如洗。

2008年6月5日,田福金一家再次遭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六一零”公安局及永清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的恶警的非法抄家和抢劫。家中财物被抢走。当时参与的人有包吉日木图、永清居委会主任李凤芹、永清派出所的民警等。田福金、刘秀荣、田芳、田双江(田福金的儿子)同时被绑架关押。此时家中只剩下一个12岁的孩子。田双江在第二天被放回,但他的父母及大姐却被非法关押到河西看守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