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周报讯】湖南省株洲市大法弟子张和君、于珍玉、刘桂花、陈国、刘庆良、唐浩、李遵桂、冯爱玲,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株洲市恶警先后绑架,期间被施以多种酷刑折磨(如用钢丝穿锁骨等),陈国等多人被迫害致残。株洲市恶警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先假装“撤诉”,然后在不开庭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判处这些法轮功学员重刑,其中张和君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其他法轮功学员有不少被判十年以上重刑。其中多名大法弟子是多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

张和君女士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在衡阳被绑架回株洲市,被荷塘区国保大队迫害很严重,被灌辣椒水,吊铐,右耳朵被打得听不清,右手没有知觉,右脚背骨裂。在荷塘区国保大队,四个彪形大汉上来剥掉她的衣服,把双手反扭铐在椅子靠背上,接下来就强行往嘴里灌东西,为了不使她叫出声,用抹布把她的嘴封住,然后往她鼻孔里灌辣椒粉、红花油、开水、脏水,用牙签往鼻子里戳辣椒粉,戳得鼻孔伤痕累累。就在她痛不欲生、呼吸困难的时候,四个大汉一边两个抓住她的脚同时喊一二三用力向后背拉。恶徒们接着又用鞭子抽打她的脚,再用穿着皮鞋的脚踩、蹂她的脚,然后再抽再踩直到脚背充血肿至四五寸高。恶徒们累了要休息,就把她悬空铐在窗户上,每隔十至二十分钟就从头上泼一次冷水,就这样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才把她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