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法弟子李津鹏曾经被非法判刑,遭受六年监禁,身体受到极度摧残,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海淀区伪法院再次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李津鹏本人提出上诉,请国内外正义人士给予关注和支援。

李津鹏,北京人,42岁,大学文化,从事制冷行业,原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之后自己经营一家公司,对待所雇用的人员,生活上给予照顾、工作中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指导,被下属视为兄长和老师。在他的同学中,李津鹏也是以热心助人、豪爽善良、敢于担当著称,同学间称他为大哥。

二零零零年六月,李津鹏在北京紫竹院公园公开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参加那次集体炼功的北京工商学院的讲师赵欣,后被海淀公安迫害致死。同年十月二十日,海淀丰台两地警察又以李津鹏印刷大法资料为名,非法判刑6年。在监狱里李津鹏是被迫害最为严重的大法弟子之一,身体受到极度摧残。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当时得知李津鹏即将出狱日期,他的同学们从北京开了好几辆车去天津监狱门口迎接他们的英雄,并说一定要开他们能有的最好的车去接他们的好大哥,其场面极为热烈感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海淀公安、“六一零”、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又以李津鹏悬挂“天要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为借口,再次绑架李津鹏。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邪党的公安机构又对李津鹏做出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的决定。李津鹏抵制一切强加的迫害,公安恶警、“六一零”恶徒恼羞成怒,在非法关押李津鹏一年四个月后,又对他判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