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很多人以为是因为425中南海上访才引起的迫害。殊不知,早在1996年,中宣部、公安部就开始不断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骚扰、打压。

1996年,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召集十个中央大报总编开会,要光明日报刊登诋毁法轮功的文章,并要其它各大报转载。随后,中宣部管辖的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当时名列《北京青年報》十大畅销书的《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徐光春这么做实际上违反了中共自己的“三不”(对气功和特异功能“不干涉、不宣传、不打棍子”)政策,想通过打击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当时就想给法轮功扣一个“初级简陋邪教 ”的帽子。

但是各大报都有许多人修炼法轮功,真正执行镇压的国家机器――公安部中炼功的人就更多。当时公安部里了解法轮功的人相当多,很多人本来就是气功爱好者。一些司长、局长、处长一级官员,还有很多外地公安局或公安厅的厅局长就是法轮功学员。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叶浩和李昌原来都是公安部的副局长、处长。

1996年的镇压根本没来得及开始就收到了几十万封群众来信,澄清法轮功的真相,后来不了了之。

1997 年初,罗干指示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网罗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经充份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不了了之。1998年 7月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 [1998] 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通知》中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紧接着又提出:要掌握活动内幕情况,发现其违法犯罪的证据,各地公安政保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

罗干当时发的文件明显带有构陷的性质,先是声称法轮功是“邪教”,然后让各地公安去搜集证据,等于“先定罪,后调查”。当时陆续有公安、统战部和特工到法轮功的炼功点上学功,并和学员一起学习《转法轮》,其实都是去卧底。但是法轮功无底可卧,因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的,而且来去自由,谁愿意来炼都行,不愿意了就走,既没有人员登记,也没有会费。很多卧底人员倒因此机缘而对法轮功有了深刻了解,反而成为坚定的学员。令罗干吃惊的是,在全国各地,一条法轮功的罪证都没有搜集到。

但罗干的两次“调查”还是在一些地区造成了严重后果。

如: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向所属公安部门发出了朝公发(1998)37号《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通知》,有的辅导员被数次罚款,累计金额达4000多元。有的不给收据单,有的只给白条。由此引起40余人到公安部上访;1000余人联名投诉朝阳公安局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一局又向全国公安部门发出《通知》,再度引发新疆、黑龙江、河北、福建等地基层公安部门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抄家,私闯民宅,没收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等违法乱纪问题。

罗干在1997、1998年两次想把法轮功定为“邪教”进行镇压。这倒不是因为法轮功做错了什么,而是罗干那时当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官儿坐到头了,要想继续往上升,就必须做出大动作来。这个和军人不到战争时期很难立大功晋升将军一样。罗干也想把水搅浑,这样他这个政法委书记才能成为政治焦点。

罗干搜集不到资料也很着急。他发现公安部这些负责气功的人都很懂气功,很多人自己也练气功。罗干在1996年开始为此特意改组公安部,不但把编制改了,原来管气功和懂气功的人一律调走,为下一步打压法轮功铺路。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大量群众来信反映公安非法对待法轮功炼功群众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江泽民为首的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在国内外的广受欢迎,以及由此体现出道德上的强大凝聚力,让离心离德的江泽民感到极为妒忌和恐惧,认为是“和党争夺群众”;同时,1999年425上访事件的和平结局,使得国际媒体聚焦于当事人朱镕基,这也令当时集党政军最高权力于一身的江泽民倍感尴尬和恼恨。强烈的妒忌和恐惧使江泽民失去了理智。罗干等一批政治小丑,这在期间起到了煽风点火和催化的作用,最终使共产党在迫害法轮功这件事情上与江泽民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