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周报讯】黑龙江省勃利县大法弟子王淑梅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下午在县畜牧局家属楼讲真相,被人恶意告发,遭到勃利县新华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劫持在勃利县看守所,被法院非法冤判七年,执法人员自知此判决是违法行为,在非法开庭时只有六人参加,其中五人是法院的,剩下一人是受害者王淑梅本人,也没敢通知任何家人。

王淑梅,女,今年四十一岁,家住勃利县通天一林场,以种植大棚蔬菜为生。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严重的肾炎、肾结石、胃溃疡、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其中肾炎严重,到冬天往哪儿一坐,哪儿都是湿的,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所以得等到别人都穿夏装了她才能脱棉裤。学炼法轮功之后不长时间,这些病都好了,农活非常能干,家庭和睦,公公、婆婆和他们共同生活。

自从王淑梅被迫害之后,所有的农活都落到她丈夫一人身上,儿子及所有的亲人都盼着王淑梅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