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玉平,一九五八年出生,大专学历,是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地税局上下公认的清正廉洁的典范,九六年被评为“清正廉洁建设先进个人”。先后从事过教育工作和税务工作,曾就职于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地税局,做文秘工作。卢玉平早年患有胸积水等疾病,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他严格按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单位将他由原来的科室工作调到基层去收费,他服从分配、任劳任怨、不贪不占、主动把工作做好。
1999年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后,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政法委、610、公安及松岭区地税局的不法人员威逼要挟卢玉平放弃修炼,他始终坚信自己的信仰,不为所动。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纪检委曾对卢玉平成立所谓的专案组,对他在社会上和单位工作的所作所为进行全方位调查,最后由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梁兴中宣布调查结果,说他“……多年来在税收战线上,没贪污一分钱,没有一件勒、卡、要、报等违纪行为。”税务局韩局长到看守所看望他时流着眼泪说:“卢玉平是一个难得的好干部!”而办案人却说:“你不说出‘不炼了’这三个字,就找个理由判你!”
99年10月,卢玉平被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以所谓的“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非法判刑3年,送往泰来三棵树监狱服刑,于2002年2月22日获释。
2002年5月19日,他正在为被非法强判3年申诉期间,又被嫩江九三农场刑警队马勇一伙绑架,送入加格达奇区看守所。值班管教员王华在值班室对其非法搜身,搜出二百多元现金,开票入帐。随后几个便衣又搜了一遍,然后强行将其带到审讯室,用手铐将其双手反铐在铁椅子上,双脚和身体也被固定在铁椅子上,穿着单衣,鞋被脱掉。卢玉平问他们的身份和姓名,他们坚决不讲。一个约40岁小个子的人盯着他说:“是我们审问你,还是你审问我们?我们是省厅的,专搞肉体折磨的。”
随后他们在麻脸马勇的指挥下,对其进行肉体摧残和人格侮辱:三角带做的皮鞭、皮腰带、鞋底、香烟、白酒、手铐、拳脚等劈头盖脸,打昏迷了就用凉水浇醒再打,再从铁椅子上解下来,几个人按住头,手和脚,扒光衣服,用皮鞭、腰带等狠抽其后身,然后再反锁在铁椅子上狠砸手铐,狠打后背,手背和脚背,手背肿高了就解下来,几个人按在桌面上狠狠的揉,而后再反锁在铁椅子上,致使卢玉平呼吸困难、奄奄一息。在这种境况下,那个小个子竟毫无人性的说“工具不全”,马勇点燃两支“555”牌香烟强行插进他的鼻孔里;连续对其身心摧残长达14小时。
2002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院对卢玉平进行非法秘密审判。以所谓的“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卢玉平有期徒刑14年。2003年3月,卢玉平被劫持入泰来监狱继续迫害,直到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