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周报讯】原华阳师范学校教师邓小明七月八日上午在双流法院被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为邓小明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法院在公诉方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对邓小明枉法判六年半的徒刑。邓小明当庭表示自己无罪,并提出上诉。这是邓小明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三十八岁的邓小明原是双流县华阳师范学校教师,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曾被非法诬判三年,在德阳监狱历经迫害。因迫害失去工作后,与妻子一起开店为生。 北京奥运前敏感期--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华阳公安分局巡逻人员吴霜及王淑均到其店铺中,以想看法轮功书籍为由向邓小明索要大法资料,然后恶意诬告。邓小明被绑架并被非法搜家。被绑架后,邓小明被非法拘禁于新津洗脑班两个多月。后被非法逮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