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贵州报导)彭锦屏是贵州省贵阳市个体经营者,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她在贵阳市旭东路,被跟踪而至的贵阳市公安局一处、云岩区公安局等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强行送往贵州省羊艾女子监狱迫害。

彭锦屏生于一九五六年,经营个体服装店。修大法前她患有乙肝,修大法后彻底痊愈,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被中共恶党非法投入监狱后,彭锦屏已骨瘦如柴,多次出现病状。长期的精神折磨使她变得表情迟缓,原来那个开服装店、精明强干的她已荡然无存。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当时同时被绑架的有七位大法弟子赵鄂川、魏丽珠、梅桂南、徐鹏尧及其后被绑架的莫琪等。因所在地有大量光碟及真相资料,被贵州省中共人员视为当时的第一大案。二零零二年底七位大法弟子分别被邪党非法判处十一至十五年重刑。